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0-09-02 16:49:18

证券代码:002594证券简称:比亚迪公告编号:2020-085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有关制度,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各类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开发支出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上半年合计计提658,684千元人民币,其中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92,650千元人民币,存货跌价准备计提178,973千元人民币,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90,185千元人民币,开发支出计提减值准备96,876千元人民币。剔除外币报表折算差异影响,本次发生的资产减值准备影响当期损益(税前)共计658,684千元人民币。

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一)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

公司上半年度计提应收账款减值准备179,303千元、合同资产减值准备104,842千元、长期应收款减值准备9,225千元;转回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683千元,转回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37千元。计提依据如下: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为基础,根据客户类型、历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计量其预期信用损失,确认相关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的减值准备。

(二)存货

公司上半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78,973千元,计提依据如下:

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量。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无形资产及开发支出

公司上半年度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90,185千元及开发支出减值准备96,876千元,计提依据如下:

针对无形资产及开发支出,期末按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估计其可收回金额,然后将所估计的资产可收回金额与其账面价值比较,确定减值金额。

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税前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无形资产及开发支出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会转回。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减少2020年上半年当期损益(税前)共计658,684千元。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94证券简称:比亚迪公告编号:2020-084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以下简称“《处理规定》”),自2020年6月19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公司于《处理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一)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相关规定执行。

(二)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20年6月19日发布的《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对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会计处理规定选择采用简化方法。作为承租人,公司对于2020年1月1日起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采用了该会计处理规定中的简化方法,相关租金减让冲减销售成本,影响本年利润的金额为人民币1,147千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二、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在新冠疫情的大背景下,不影响上市公司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94证券简称:比亚迪公告编号:2020-083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在

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业务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为促进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或“比亚迪”)及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亚迪汽车金融”)的业务共同发展,公司拟在参股公司比亚迪汽车金融办理股东存款业务,存款总额度上限为人民币20亿元整,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2023年7月31日,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上浮50%。

比亚迪汽车金融为本公司联营合营企业,本公司财务总监周亚琳女士担任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董事长之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款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在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

本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38号林凯国际大厦20层2001、2002、2012室

(4)法定代表人:周亚琳

(5)注册资本:人民币15亿

(6)设立时间:2015年2月6日

(7)经营范围:

接受境外股东及其所在集团在华全资子公司和境内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接受汽车经销商采购车辆贷款保证金和承租人汽车租赁保证金;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购车贷款业务;提供汽车经销商采购车辆贷款和营运设备贷款,包括展示厅建设贷款和零配件贷款以及维修设备贷款等;提供汽车融资租赁业务(售后回租业务除外);向金融机构出售或回购汽车贷款应收款和汽车融资租赁应收款业务;办理租赁汽车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从事与购车融资活动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经批准,从事与汽车金融业务相关的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8)股东及持股比例:

(9)财务数据:

截止2020年7月31日,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10,003,146千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031,279千元,2020年1-7月主营收入为人民币393,912千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20,836千元(未经审计)。

(10)关联关系:

本公司财务总监周亚琳女士担任比亚迪汽车金融董事长之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款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交易内容:公司在比亚迪汽车金融办理股东存款业务。

(2)存款上限额度:人民币20亿元整。

(3)期限: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2023年7月31日。

(4)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上浮50%。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在比亚迪汽车金融的存款利率以国家规定为基础,由双方按市场价格协调确定,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存款基准利率,亦不低于本地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同类型同期限的存款利率。

本次交易遵循定价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符合市场公司现阶段经营实际和未来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比亚迪汽车金融主营业务系为购车客户提供购车贷款,其中包括向购买比亚迪品牌全系车型的客户提供贷款服务。公司向比亚迪汽车金融存入股东存款既有利于支持其业务发展,也有利于公司自有资金获取较银行同期存款更高利率的回报,同时有助于公司提高购车金融支持服务水平,对公司业务规模扩大有积极影响。该项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将按照内控管理标准,加强对公司在比亚迪汽车金融所办理业务的监控和管理,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对比亚迪汽车金融提供担保的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0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7.08%;公司与比亚迪汽车金融发生的其他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2,894万元;公司上述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审议公司在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并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在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办理股东存款业务,存款总额度上限为人民币20亿元整,额度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2023年7月31日,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上浮50%,本次交易有助于公司及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促进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更好的金融支持服务,提升公司整体的盈利能力。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94、01211证券简称:比亚迪(A股)、比亚迪股份(H股)公告编号:2020-086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一)行业分析及回顾

汽车业务

二零二零年上半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新冠肺炎”)在全球肆虐,加上中美贸易摩擦持续,拖累全球经济急剧下滑,全球经济发展不确定性上升。国内经济上半年生产总值同比下降1.6%,由于二季度国内疫情逐渐得到有效控制,经济增长由负转正,呈现先降后升态势,经济运行稳步复苏。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数据,二零二零年上半年全国汽车产销量分别为1,011.2万辆和1,025.7万辆,同比分别下降16.8%和16.9%。其中,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39.7万辆和39.3万辆,同比分别下降36.5%和37.4%。

二零二零年上半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各地方政府纷纷出台了包括增加购车补贴、牌照供给在内的一系列刺激政策,积极稳定汽车消费。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二零二零年四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二零二二年年底,通过补贴平缓退坡实现行业健康平稳的发展。二零二零年六月,工信部等五部门发布《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进一步完善乘用车企业按照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积分与新能源汽车积分所进行的考核,进一步推动汽车产业的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通过市场化的方式巩固领先厂商的优势地位并实现行业的汰弱留强,最终实现新能源汽车行业长期健康的发展。

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

根据市场研究机构IDC的统计,二零二零年上半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为5.542亿部,同比下降13.92%。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公布,二零二零年上半年国内手机市场总体出货量累计达1.53亿部,按年下降17.7%。其中,5G手机累计出货量达6,359.7万部,占比为41.5%,六月份5G手机占比高达61.2%,5G手机成为市场瞩目的新增长点。工信部表示至今年六月底,国内三大电讯商已在全国建设开通超过40万个5G基站,未来5G网络覆盖面积将不断增大,5G手机的产销量和渗透率将持续提升。

另一方面,新冠肺炎疫情带动了整个宅经济,远端工作、教育以及休闲的需求带动了智能家居以至平板电脑等智能产品需求增加。市场上具有领先技术、能够提供多元化选择的智能产品解决方案提供商将能拥有更大优势把握市场发展机遇。根据市场研究公司IDC公布的最新资料,二零二零年上半年,全球平板电脑销量同比增长0.8%,其中第二季度同比增长了18.6%,iPad销量超过1200万台。

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业务

二零二零年上半年,叠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球消费类电子产品总体销量依旧保持下滑态势,市场对锂电池需求依然疲弱。光伏市场受二季度海外疫情爆发冲击,全球光伏市场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至于国内市场方面,受疫情影响,第一季度国内光伏新增装机3.95吉瓦,同比下降24.0%,第二季度国内市场明显回暖。据国家能源局公布数据,二零二零年上半年,中国光伏新增装机量约11.52吉瓦,同比增长1.1%。

(二)业务回顾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比亚迪」或「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主要经营包括新能源汽车及传统燃油车在内的汽车业务、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业务,并积极拓展城市轨道交通业务。于二零二零年上半年,本集团实现收入约人民币60,503百万元,同比减少2.70%,其中汽车及相关产品业务的收入约人民币32,072百万元,同比减少5.62%;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的收入约人民币23,380百万元,同比增长0.24%;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业务的收入约人民币4,791百万元,同比增长7.59%。三大业务占本集团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3.01%、38.64%和7.92%。

汽车业务

比亚迪作为拥有新能源汽车核心技术和领先市场地位的全球新能源汽车领军企业,积极把握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发展机遇,通过全面提升汽车产品的外观、内饰、智能化及人机交互等,进一步提升消费者驾乘体验,不断增强产品综合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推进新能源汽车业务快速发展。二零二零年上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新能源汽车行业销量同比大幅下降,本集团新能源汽车销量同比亦大幅下滑,但依旧位居全球前列。

新能源汽车领域,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本集团通过技术突破和创新,牢牢把握新能源汽车关键核心技术,不断推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车型,坚定铺就民族品牌自强之路。二零二零年三月,比亚迪发布并量产新一代电池产品「刀片电池」,通过了有着动力电池安全试验界“珠穆朗玛峰”之称的针刺测试,重新定义了新能源安全标准。本集团于二零二零年六月推出全球超安全智能新能源旗舰车型“汉”,首次搭载了「刀片电池」及高性能碳化硅电机控制模块,集安全、性能、豪华三大优点于一体,凭借卓越的内外饰设计和优异的性能表现,赢得市场热烈反响,目前已累计大量在手订单。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本集团新能源新车型将集中在下半年推出。

纯电动大巴领域,本集团继续在全球范围内积极致力于电动化的推广,凭借可靠的技术以及过硬的质量,比亚迪电动大巴在世界范围内广受认可。尽管受海外新冠肺炎疫情蔓延影响,二零二零年上半年本集团海外市场业务还是实现了快速增长,顺利完成了向西班牙、瑞典、印度、日本等国家订单的交付。国内市场方面,上半年比亚迪继续向中山、西安、杭州、柳州等城市投放纯电动客车,在原有市场的基础上不断寻找和开拓新的市场。二零二零年上半年本集团纯电动大巴销量同比实现大幅增长。

燃油车领域,二零二零年上半年本集团传统燃油车业务实现逆势增长,燃油车销量近10万辆。其中,全新车型「宋Pro」持续热销,持续助力本集团燃油车业务的增长。

城市轨道交通领域,本集团继续积极推进低碳环保的城市轨道交通产品的推广及已获订单的实施和运营工作。二零二零年上半年,随着国内「云巴」项目建设进度加速,位于重庆璧山及深圳坪山两大项目取得了积极进展。同时,「云轨」项目也于上半年先后取得巴西名城萨尔瓦多修建全球首条跨海「云轨」二期合同,以及与巴西圣保罗地铁公司签署的圣保罗市轨道交通17号线项目合同。

期内,比亚迪迎来了市场化战略布局的重要里程碑:比亚迪半导体先后引入海内外知名投资机构及产业投资人作为战略投资者,迈出了比亚迪市场化战略布局的关键一步。比亚迪半导体作为中国最大及应用最成熟的车规级IGBT厂商,在IGBT领域耕耘十余年,通过IGBT芯片设计和制造技术、IGBT模块封装和测试应用技术的全产业链布局,打破了海外厂商技术垄断。未来,本集团将充分协同战略投资者掌握的产业资源,加快推进比亚迪半导体第三方客户的拓展及合作项目储备。

此外,国内年初新冠肺炎疫情严重爆发,作为「中国制造」的代表,比亚迪开始迅速整合资源援产口罩,在短时间内迅速成为全球最大的口罩生产商,既支援民众需要,又保障了企业自身营运,彰显了比亚迪的强大企业担当精神,也充分体现本集团强大的创新研发实力、制造实力及执行能力的优势。同时,凭借本集团汽车业务在海外市场的良好口碑、全球营销服务的能力及客户合作网络优势,口罩销售给集团收入带来正面贡献。

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

本集团是国际化的高端制造龙头企业,为客户提供产品研发、创新材料、零组件、整机制造、供应链管理及物流、售后等一站式服务。集团业务涉及智能手机、智能穿戴、计算机、汽车智能系统、物联网、智能家居、游戏硬件、机器人、无人机、通信设备、电子雾化、医疗器械等广阔的市场领域。依托于业界领先的研发和制造实力、多元的产品组合、以及优质的客户资源,集团业务已经进入新一轮的高速增长周期。

二零二零年上半年,尽管中美贸易争端持续反复,加之新冠肺炎疫情使得市场情绪低迷,本集团坚持积极的市场拓展策略,不断拓宽市场领域、导入新客户、提升市场份额,收入和利润都显着增长。回顾期内,受惠于现有大客户的份额持续提升,高端智能手机及平板电脑整机出货量增加,玻璃及陶瓷产品出货量同比翻倍。新型智能产品业务板块导入新客户,助力未来业务增长。医疗防护产品业务在本集团上下一心、夜以继日的不懈努力下,凭借本集团成熟的OEM经验和产品设计能力,在极短的时间内完成跨界产品的产线布局并快速实现量产。同时,受益于集团整体运营效率的提升,以及产品组合的优化,盈利能力也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业务

本集团二次充电电池主要包括锂离子电池和铁电池产品,广泛应用于手机、电动工具及其他便携式电子设备。期内,本集团旗下传统电池业务实现稳定增长。光伏业务方面,尽管海外新冠肺炎疫情蔓延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业务的拓展,但受益于海外订单的顺利交付,销售收入实现快速增长。此外,受益于原材料价格的下降,亏损大幅改善。二零二零年上半年,本集团电池业务和光伏业务的收入约为人民币4,791百万元,同比增长7.59%。

(三)前景及策略

展望二零二零年下半年,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依旧严峻,叠加主要经济体之间的贸易摩擦不断加剧,全球经济增速下行风险持续加大。但随着全球各车企加快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布局,全球电动化的步伐正在加速。国内方面,新冠肺炎疫情得到基本控制,经济运行稳步复苏,市场预期总体向好,产业结构持续优化,为新能源汽车复苏提供了良好环境。

汽车业务

作为全球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引领者,凭借在新能源领域的长期技术积累,比亚迪将推陈出新,通过技术和产品的全面迭代,推动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全面升级。在系统集成领域,本集团将推出「DM4.0」全新混合动力系统,加速推动新能源汽车与燃油车平价时代的到来;在电池领域,本集团将通过「刀片电池」的应用,提升整车安全;在电控领域,本集团将加速碳化硅应用,提升整车性能,进一步提升车型产品的综合竞争力。

二零二零年下半年,随着新车型的逐步上市,本集团新能源汽车业务有望继续保持恢复性增长。继新车型「汉」之后,全新车型「宋Plus」亦将于下半年亮相,进一步完善细分领域产品。此外,本集团还将推出改款车型「唐」、「e2」、「e3」等车型。随着集团新能源汽车产品的迭代、创新技术的应用和新车型的发布,新能源汽车业务有望迎来新的增长。

公共交通领域方面,比亚迪致力推动公共交通零排放,积极扩展海外市场。比亚迪将继续推动国内外城市公交电动化的进程,以优异的品质完成已获取的订单,实现业务的进一步增长,提升新能源汽车在全球公交市场的渗透率。

在传统燃油车领域,本集团将加大创新,持续提升产品性能,增强产品综合竞争力。二零二零年下半年,本集团将推出全新一代1.5T高功率发动机,标志着比亚迪在核心技术上的关键性突破。

在轨道交通领域,随着新基建的加快发展,本集团将着力推广低碳环保的城市轨道交通产品,持续推进海内外项目的建设进度。预计相关业务将为本集团收入及盈利带来新的增长空间。

未来,比亚迪半导体的业务将以车规级半导体为核心,同步推动工业及消费等领域的半导体发展,致力于成长为高效、智慧、集成的新型半导体供货商。本集团将积极推进半导体业务上市相关工作,搭建独立的资本市场运作平台,推动业务壮大发展。后续本集团将着手培育更多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子公司实现市场化运营,充分释放比亚迪下属各业务市场潜力,提升本集团整体价值。

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

二零二零年下半年5G使用将更趋普及,随着5G建设持续推进,5G网络覆盖面积将不断增大,5G手机的产销量和渗透率将持续提升,推动集团手机业务保持良好发展势头。5G手机整机出货量持续增长,玻璃产品业务规模迅猛成长,将带动毛利率进一步改善。随着北美大客户的核心产品快速放量,业务规模将显著扩大。同时,穿戴类产品业务快速成长,其中金属、玻璃、陶瓷等产品出货量也将进一步提升。

随着5G、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应用,智能产品升级加速,使用者的使用场景更多元化,需求更细分。物联网、智能家居、游戏硬件、机器人、无人机、电子雾化设备、商用设备、工业控制等领域的巨大增长潜力将进一步释放,前景广阔。依托于强大的研发、制造和垂直整合的能力,集团能够为客户提供整体解决方案,这将有助于集团把握市场发展机遇,扩大客户群体,不断提升市场份额。下半年,新型智能产品各项业务保持良好发展势头,尤其是无人机、扫地机器人、电子雾化设备等产品将持续放量,业务将实现持续高速增长。在汽车智能系统方面,用户的云服务和智能型网络使用习惯已培养到位,汽车未来会作为连接用户的主要入口。二零二零年二月,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等11部委联合印发《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明确中国发展智能汽车战略愿景和主要任务,展望二零三五年到二零五零年,中国标准智能汽车体系全面建成、更加完善。智能汽车行业将进入高速成长期。在配套汽车的基础上,集团的多媒体系统、通讯系统也将陆续出货给中国、日本、美国以及欧洲的外部客户,为集团贡献多元化的收入来源。同时,集团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拓宽产品线,构筑技术壁垒,以丰富的产品线和过硬的产品质量领跑行业。

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业务

二次充电电池方面,集团将积极推进新的技术应用,并拓展客户基础,推动相关领域市场份额的持续提升。光伏业务方面,随着光伏行业平价上网时代的逐步到来,海外市场需求增加。集团将以此为契机,积极拓展海外市场。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自2020年6月19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作为承租人,本集团对于2020年1月1日起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采用了该会计处理规定中的简化方法,相关租金减让冲减当期损益,影响本年利润的金额为人民币1,147千元。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20年06月30日,本集团处置7家子公司(2019年1-12月:5家),新增7家子公司(2019年1-12月:23家),注销4家子公司(2019年1-12月:16家)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传福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94证券简称:比亚迪公告编号:2020-081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8月28日以现场会议结合电话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7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传福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议并同意发布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业绩公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确认公司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分别编制的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需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以及需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布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业绩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发布上述有关文件。

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本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二、《关于审议公司在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在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参股公司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办理股东存款业务,存款总额度上限为人民币20亿元整,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2023年7月31日,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上浮50%。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协议及办理相关手续。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本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在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关于审议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的《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公司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公司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本项调整将使得相关租金减让冲减销售成本,影响本年利润金额共计人民币1,147千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本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94证券简称:比亚迪公告编号:2020-082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8月28日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7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董俊卿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监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议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业绩公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业绩公告,确认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本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二、《关于审议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的《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公司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公司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本项调整将使得相关租金减让冲减销售成本,影响本年利润金额共计人民币1,147千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备查文件: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8日

标签: 比亚迪

关闭
最新热文